105-2世新大學各項助學措施
105-2世新大學各項助學措施如下表:
項 目 | 申請時間 | 申請辦法/資格 |
世新大學 | 事發三個月內 | 本校學生凡遭受變故,影響家庭生計,致無法繼續課業者,得由學生或該系主任 、導師、輔導教官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請救助。本急難救助金每名視情節輕重補助新台幣一萬至五萬元,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但同一事件不得重複申請;每年受理申請之名額視當年度預算而定。 |
愛的饗宴 | 學期上課期間
(寒暑假外) |
發揮世新校園之愛,學校特向各界募款提供愛心餐劵予需要的同學,使能安心求學。有需要學生,經本校師長推薦均可申請,至多每週申請一次,每次申請300元餐券,於學校餐廳使用。 |
學雜費減免 | 106/02/10前將
申請表及證明文件繳回生輔組 |
1.中低收入戶學生 5.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2.低收入戶學生 6.現役軍人子女 3.原住民族籍學生 7.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4.身心障礙學生 8.軍公教遺族(卹內、卹滿) ※ 依本校築夢翠谷助學辦法,中低收入戶學生(大學部)於教育部減免後之學雜費餘額由學校補助。 ※ 凡具有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身分者,其前一年家庭所得總額未達220萬,才符合申請資格。 ※ 同時具有多重減免及補助身分者,僅能擇一申請。 ※ 電腦及語言實習費不可減免,請自行完成繳費。 |
就學貸款 | 106/02/10前將對保資料繳回生輔組 | 1.家庭收入低於114萬(就學期間利息全額教育部負擔)。
2.家庭收入114-120萬(就學期間自付半額利息)。 3.家庭收入超過120萬,且2名子女以上就讀高中或失業家庭子女(就學期間自付全額利息)。 ※ 電腦及語言實習費不可貸款,請自行完成繳費。 |
學雜費 | 106/02/10截止 | 凡本校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無法一次付清學雜費,且不符就學貸款申請資格者,得申請之。申請人須登入山洞口系統,線上填寫資料後列印申請表,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至各系所辦理申請。 |
還願助學金 | 依公告 | 凡本校學生(具正式學籍者)在校期間無力負擔註冊費或生活費者,均可提出申請。 |
生活助學金 | 106/01/20
至 106/02/15 |
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得提出申請。申請學生由學校安排之服務學習,並親筆書寫感謝信及參與學校辦理之講座或活動。每月給予8,000元生活助學金,每學期核撥4.5個月。 |
※ 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僅能擇一申請。
※ 除學雜費分期付款向各系辦申請,其他助學措施均向學務處生輔組申請。
※ 詳細辦法與申請書請上學校首頁「生活輔導組-就學獎助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