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提醒計畫書口試及學位口試的提報時間已經到囉!
📢111-2計畫書口試及學位口試的提報!
申請日期:112/4/6(四)-112/4/24(一)
考試最晚時間:112.7.24(一)
🎯計畫書考試
📅112.4.24(一)前繳交「計畫書審查申請表」
📅112.7.24(一)前完成書審或口試後,繳交「計畫書考試評分表」
表格請於口試結束當日繳回系辦公室(遇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學位考試
📌流程綜覽
- 1⃣需先於前一學期(含之前)提報「計畫書口試」於本學期可提報「學位口試」。
- 2⃣申請考試前,需完成「學術倫理課程」及「測驗」。
- 3⃣完成英文姓名登錄。
- 4⃣繳交學位考試申請表及填寫線上申請表單。
- 5⃣口試前:
- 繳交期刊、研討會投稿證明至系辦。
(若來不及,可於指導教授同意下,繳交論文延後投稿申請;最遲於離校前繳交)
- 學位考試前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將結果跟論文一起繳交學位考試委員,委員確認後,於學位考試當天於「口試成績報告單」口試論文比對結果【已符合】打勾。
- 6⃣口試前一週連絡系辦,確認領取口委學位考試費用及領據時間。
- 7⃣口試進行。
成績表格及領據請於口試結束當日繳回系辦公室(遇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 8⃣完成口試意見修改、論文投稿及比對系統後才可辦理離校。
📌詳細說明:
1⃣論文撰寫過程,先提報「計畫書口試」於下一個學期可提報「學位口試」。 |
2⃣英文姓名登錄
進山洞口系統登錄自己的英文名字(護照拼音方式),確保自己英文畢業證書印出正確。 http://www.shu.edu.tw/ →在校生→學生教務系統→輸入學號及選課密碼(按確認)→學籍作業→SB0102學生通訊資料維護。 英文姓名請依護照詳實填寫(含英文字母大小寫及符號標示方式);無護照者,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查詢後填報。 (參考網址:http://www.boca.gov.tw/→護照→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
3⃣完成學術倫理課程
1.登入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官網:http://ethics.nctu.edu.tw , 身分選「必修學生」,再選擇【臺北市】、【世新大學】,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學號末5碼。 2.至【我的課表】,分別點選課程,將內容文字看完後,點【總測驗】按鈕進行測驗。測驗若未全對,可再返回重做。 3.通過測驗後隔日中午12點後,點【學習歷程】即可下載【修課證明】。 4.將課程做完後,下載修課證明PDF檔案,於填寫學位考試申請電子表單上傳。 操作手冊: |
4⃣要提「學位考試」的同學填妥學位考試申請💬電子表單(點連結)及💬「學位考試申請表(點連結)」
並於112.4.24(一)將申請表繳交給系辦; 學位考試申請表內有許多資料要先跟指導老師討論,並詢問口試委員證號及相關資訊,請同學一定要提早準備。 |
5⃣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
6⃣口試費用領取
確定口試日期時,因系辦需準備口試委員費用及領據,請提前一週提醒系辦: 1. 預計何時舉辦口試 (例:王大明確定於101年1月10日上午10點進行學位口試) 2. 預計何時至系辦拿口試費用 (系辦上班時間:星期一至五9:00~17:00) (例:王大明將於101年1月7日上午10點前至系辦拿口試費用) 3. 校內現在不開放臨時停車申請,請委員盡量搭車前來。 |
7⃣自備相關表格
除口試委員費用及領據外,口試當天需自行準備以下表格: 1. [口試評分表] (每位委員各一張) 2. [口試成績報告單] (只需一份請每位口試委員簽名,總評分欄請空下來由系辦填) 3. [口試委員審議表] (只需一份請每位口試委員簽名) *領據及以上表格請於口試結束當日繳回系辦公室(遇假日則順延一日) |
8⃣撤銷學位考試
若要撤銷學位考試,需於[學位考試申請表]上填寫之考試日期前 完成[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書]填寫並送至系辦,由系辦上簽報提出撤銷 |
9⃣辦理離校手續
學位口試結束後,需於113年1月31日(三)前完成離校手續 若無法如期辦完離校手續,則於113年1月26日(五)前繳交[研究所論文延繳報告書]至系辦,可延至113年2月27前完成離校手續 ❗建議同學可於口試當日完成延繳報告書並一併和成績一起繳交,若能準時於1月31日離校,本報告書直接作廢,預防1月底未能修改完成論文就變延畢囉!) |
學位口試結束後,需於113年1月31日前完成離校手續
若無法如期辦完離校 離校注意事項於之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