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校需知
💡 資管系碩士/碩專離校作業
1️⃣論文修改完畢-指導老師同意後,取得審議書
2️⃣論文送印及上傳-
- 送印時審議書須置於論文第一頁
- 論文上傳作業-上傳後圖書館審查約3天(洽詢分機:82266)
3️⃣論文【中/英文名稱】及【投稿證明】(碩士班必填)
https://forms.gle/Nuyyqyx8qLBmJkVj8
👉論文中、英文題目須和”口試成績報告單”完全一模一樣(含標點符號之全、半型及英文字母之大小寫,以作為中、英文成績單呈現依據)。
👉論文投稿證明-若因發表日期未到,無法於離校當天上傳相關證明,請一定於取得證明後,將資料補寄到系辦信箱( im@mail.shu.edu.tw )
4️⃣完成應屆畢業生流向問卷(洽詢分機:82583)
https://ap.shu.edu.tw/OSA_JOB_C/JOB100/OSA_JOB_QAA130_GradSearch.aspx
‼辦理離校當日-
👉請同學下載【資管系研究生離校檢核表】,請指導老師確認簽名後
1️⃣系辦-
- 確認【論文中/英文名稱】
- 確認【論文投稿證明】
2️⃣教務處-攜【學生證】及【論文著作】至教務處各承辦人(確認論文題目無誤)
3️⃣圖書館–繳交紙本論文(電子全文檔立即開放者繳交1本、延後開放者繳交2本)
4️⃣若非本人親自辦理,請備委託書及以下證件
受委託者應檢附:
a.委託書及委託人學生證、私章。
b.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 。
c.委託人未辦妥離校手續者,應由受託人代為辦妥離校手續,方可領取學位證書。
5️⃣113/1/15-2/29上班日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3:30
(經具函申請延繳核可之研究生得自2/1-2/27辦理離校,未完成離校者,應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完成註冊;如修業年限達屆滿者,依學位考試規章辦法提報後續學籍作業。)
🉐下載:【資管系研究生離校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