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修注意事項

申請停修,請自行上網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依選課辦法第八條規定:學生於當學期期中考後二週內可辦理停修;停修申請為一次性申請,不可分段申請,申請時請審慎考慮後,再按確認鍵,按了確認鍵後,即無法做任何的更動
  2. 停修後學分總數不得低於每學期最低學分數:研究生(含博、碩)及延修生至少須修讀1門課程;大學部1、2、3年級不得低於16學分,4年級不得低於8學分
  3. 停修課程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字樣,停修課程之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4. 停修課程一律不退費,若涉及欠繳費用者,仍應繳清原有費用。

學生申請停修課設定操作說明:

請由下面路徑進入: 世新大學校網 ->在校生 ->資訊服務 ->學生教務系統 ->輸入學號密碼 ->課務作業->SC0116-學生申請停修課設定

進入程式:[SC0116 學生申請停修課設定]

步驟1.在欲停修之所有課程最前面一欄的[停修] 欄勾選並輸入停修原因

需填足8個字,沒有填滿8個字會導致停修不成功

步驟2.按下確認鍵,即完成停修申請。

停修核准結果請至SC0106學生課表查詢確認

再度提醒:停修作業只有一次機會,務必確認後再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