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計畫書口試及學位口試提醒

114-1計畫書口試及學位口試提醒

學位考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1月21日(五)

計劃書考試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2月19日(五)


1️⃣計畫書考試

114年12月19日(五)前繳交計畫書審查申請表

115年1月9日(五)前完成書審或口試後,繳交計畫書考試評分表

表格請於口試結束當日繳回系辦公室(遇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相關連結


2️⃣學位考試

流程綜覽

    • 需先於前一學期(含之前)提報「計畫書口試」於本學期可提報「學位口試」。
    • 申請考試前,需完成「學術倫理課程」及「測驗」。
    • 完成山洞口教務系統英文姓名登錄
    • 繳交學位考試申請表及填寫線上申請表單(點我)

 口試前:

  1. 繳交期刊、研討會投稿證明至系辦公室。(若來不及,可於指導教授同意下,繳交論文延後投稿申請;最遲於離校前繳交)
  1. 學位考試前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將結果跟論文一起繳交學位考試委員,委員確認後,於學位考試當天於「口試成績報告單」口試論文比對結果【已符合】打勾。
  • 口試前一週連絡系辦,確認領取口委學位考試費用及領據時間。
  • 口試進行。成績表格及領據請於口試結束當日繳回系辦公室(遇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 完成口試意見修改、論文投稿及比對系統後才可辦理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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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流程綜覽:

  • 114/11/21(五)前填寫學位考試申請表並交至系辦及學位考試申請電子表單。
  • 預定口試日期前一週(最遲當日)至系辦領取口委領據及確認自備表格文件
  • 若需撤銷學位考,申請表請於學位考申請表上學位考日期前兩週繳交。
  • 115/1/9(五)前完成學位考。
  • 於學位考試當日繳交口試評分表、口試成績報告單、口試委員審議表、延遲繳交論文申請表及口委領據。
  • 離校手續:115/1/30(五)前到校辦理,繳交延繳申請書則可延至115/2/26(四)前辦理。

🉐詳細說明:

論文撰寫過程,先提報「計畫書口試」於下一個學期可提報「學位口試」。
1️⃣英文姓名登錄

進山洞口系統登錄自己的英文名字(護照拼音方式),確保自己英文畢業證書印出正確。http://www.shu.edu.tw/ →在校生→學生教務系統→輸入學號及選課密碼(按確認)→學籍作業→SB0102學生通訊資料維護。

英文姓名請依護照詳實填寫(含英文字母大小寫及符號標示方式);無護照者,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查詢後填報。(參考網址:http://www.boca.gov.tw/→護照→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2️⃣完成學術倫理課程

1.登入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官網:https://ethics.moe.edu.tw/ 

2.至【我的課表】,分別點選課程,將內容文字看完後,點【總測驗】按鈕進行測驗。測驗若未全對,可再返回重做。

3.通過測驗後隔日中午12點後,點【學習歷程】即可下載【修課證明】。

4.將課程做完後,下載修課證明PDF檔案,於填寫學位考試申請電子表單上傳。

5.詳細流程請見研發處網頁:https://rd.web.shu.edu.tw/%e5%ad%b8%e8%a1%93%e5%80%ab%e7%90%86/

3️⃣學位考試申請

要提「學位考試」的同學填妥學位考試申請電子表單及「學位考試申請表」並於114年11月21日(五)前將申請表繳交給系辦;學位考試申請表內有許多資料要先跟指導老師討論,並詢問口試委員證號及相關資訊,請同學一定要提早準備。

4️⃣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VeriGuide比對系統
5️⃣口試費用領取確定口試日期時,因系辦需準備口試委員領據資料,請提前一週提醒系辦:

1. 預計何時舉辦口試(例:王大明確定於114年6月10日上午10點進行學位口試)

2. 預計何時至系辦拿口試領據 (系辦上班時間:星期一至五9:00~17:00)(例:王大明將於114年6月3日上午10點前至系辦拿口試領據)

3. 臨時停車需提前一週申請,且同學需支付停車費用(1小時40元),請委員盡量搭車前來。

6️⃣自備相關表格

除口試委員費用及領據外,口試當天同學需自行準備以下表格:

1. 口試評分表

(每位委員各一張)

2. 口試成績報告單

(只需一份,請每位口試委員簽名,口試論文比對結果【已符合】打勾,總評分欄請空下來由系辦填)

3. 口試委員審議表 (只需一份,請每位口試委員簽名)

*領據及以上表格請於口試結束當日繳回系辦公室(遇假日則順延一日)

4.研究所論文延繳報告書

(只需一份,請同學及指導教授簽名)

7️⃣撤銷學位考試

若要撤銷學位考試,需於學位考試申請表上填寫之考試日期兩週前完成撤銷學位考試申請表填寫並送至系辦,由系辦上簽報提出撤銷。

8️⃣辦理離校手續

❗學位口試結束後,需於115年1月31日(四)前完成離校手續

若無法如期辦完離校手續,則於口試當日一併繳交研究所論文延繳報告書至系辦,可延至115年2月26日前完成離校手續

(建議同學可於口試當日完成延繳報告書並一併跟成績一起繳交,若能準時於1月底前離校,本報告書直接作廢,預防1月底未能修改完成論文就變延畢,114-2需繼續修業。)

申請預約離校-教務處(113-2流程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