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口試須知

💡 110-1計畫書/學位考試提醒

 

🎯本學期論文計劃書考試請於111年1月22日(六)以前一定要舉行。

👉不論口試或是書審,請自行準備[計畫書審查評分表] (每位委員各一張)

  • 表格請於口試結束當日繳回系辦公室(遇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 不論口試或書審,評分表格於111/1/24(一)一定要交至系辦給詩琪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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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論文學位口試請於111年1月22日(六)以前一定要舉行(相關表件下載)

繳交投稿證明 📝於舉行學位考試前繳交研究生論文投稿證明表至系辦並網登錄投稿資訊

https://forms.gle/pxYeqvmU5CaPhVgBA

(補充資料:論文投稿接受通知/論文集影本…皆可)

若尚未投稿則請繳交[論文延後投稿申請表],並需於離校前繳交論文投稿證明

口試費用領取 📝確定口試日期時,因系辦需準備口試委員費用及領據,請提前一週提醒系辦:

1. 預計何時舉辦口試

 (例:王大明確定於101年1月10日上午10點進行學位口試)

2. 預計何時至系辦拿口試費用 (系辦上班時間:星期一至五9:00~17:00)

 (例:王大明將於101年1月7日上午10點前至系辦拿口試費用)

3. 若校外委員預計開車前來,則一併告知委員姓名/車號/預計停放日期.時間,以便協助申請校內臨時停車

自備相關表格 📝除口試委員費用及領據外,口試當天需自行準備以下表格:

1. [口試評分表] (每位委員各一張)

2. [口試成績報告單] (只需一份請每位口試委員簽名,總評分欄請空下來由系辦填)

3. [口試委員審議表] (只需一份請每位口試委員簽名)

*領據及以上表格請於口試結束當日繳回系辦公室(遇假日則順延一日)

撤銷學位考試 📝若要撤銷學位考試,需於學位考試申請表上填寫之考試日期前

完成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書填寫並送至系辦,由系辦上簽報提出撤銷

辦理離校手續 📝學位口試結束後,需於111年1月27日前完成離校手續

若無法如期辦完離校手續,則於111年1月24日(一)前繳交[研究所論文延繳報告書]至系辦,可延至111年2月底前完成離校手續

(建議同學可於口試當日完成延繳報告書並一併跟成績一起繳交,若能準時於1月27日離校,本報告書直接作廢,預防1月底未能修改完成論文就變延畢囉!)